取消许可证3年有效期,支持优质保险中介公司快速发展

2020-04-17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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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8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4月16日,银保监会就《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再次征求意见。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个人保险代理人。截至2019年底,我国已有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1779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网点22万个、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这些数字意味着,《规定》中每一处调整都涉及超3万家机构和近千万代理人。

  正因如此,“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所提意见普遍中肯。银保监会对各方意见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广泛吸收,最终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并决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取消许可证有效期 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与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相比,《规定》进一步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主基调,总体内容变化不多,最显著的变化是取消了许可证3年有效期的设置。

  按照现有规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银行除外)许可证有效期均为3年。从多年的监管实践来看,针对保险中介机构普遍小散杂乱、内控薄弱的特点,设置许可证有效期,对机构进行定期体检,是一种有力的制度安排,对提升机构内控管理,加强依法合规经营,加大市场退出力度,提供有效监管抓手发挥了巨大作用。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许可证有效期的取消,将激发保险中介公司活力,支持优质公司快速发展。当然,取消有效期限制不等于放松监管。上述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对扰乱市场的劣质公司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实现扶优限劣。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为了使即将加大力度的检查更规范,《规定》对加强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责任提出了新要求。比如,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要求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的,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提高履职回避要求 扩大回避人员范围

  《规定》还明确,保险机构高管人员的近亲属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履职回避。

  据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监管实践中,保险监管部门查处了一些保险机构高管人员近亲属通过虚列费用、虚构业务等方式,违规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为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套取费用、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去年以来,银保监会多次出台文件,就履职回避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12月底,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在车险领域开展履职回避工作的通知》,这些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市场,遏制乱象发生。

  在保险代理方面,按照现行规定,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书面告知即可;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需要征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规定》则按照银行、保险机构的总体要求,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比如,第九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应当符合履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除了上述调整以外,《规定》还调整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准入条件、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总体来看,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提升了准入门槛。

  此次征求意见截至5月20日,对于正式发布时间这一问题,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做好归纳吸收,进一步完善并力争早日颁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