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额低条款多水稻险似鸡肋,参保费用仅4元/亩

2013-09-27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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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超强台风“天兔”对广东沿海的狂袭,令沿海汕头等地受灾严重,政策性农业保险成了当地不少农民的救命稻草。今年开始,广东省开始全面铺开政策性农业保险———水稻种植保险。台山作为江门最大的农业市,目前个别乡镇参保率已达9 0 %以上,但保额还较低、保险条款要求众多等实际操作问题,却让农民们对水稻种植保险又爱又恨。

  利好水稻有减产,保险来理赔

  “我的水稻田被淹了,你们快来看看吧。”6月下旬的烈日下,三合镇北联村的稻田里,易家财一边擦汗,一边打着电话。过了一个小时,阳光相互保险公司的协保员就赶到了他的田间,在进行了勘察之后,拍了照片留底,告诉他在收割时要报一下收获情况,保险公司要根据损失来进行综合定损,进行赔付。易家财是广西人,多年来一直在台山三合镇的几个村做代耕户,如今承包了共103亩水田。他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的时候,镇农办和村里推广水稻种植保险,他就成为了第一批参与者。

  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如果水稻遭受了自然灾害或者是病虫害,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才能在最后收获的时候得到综合赔偿。6月下旬,台山连续下了几天的暴雨,刚刚抽完穗的水稻正需要放水干地,结果却被水足足淹了两个星期。所以易家财就赶紧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以期望在收割之后能够得到赔偿。“之前水稻开花的时候,突然刮了几天的北风,就已经报了一次案了,保险公司的人也来勘察了。”

  而在台山范围看,虽然今年是全面铺开的第一年,但是试点早在去年就已经开始了。据江门市农业局的资料显示,在今年省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会议后,江门市就组织召开了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会议,提出了全年参保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

  参保费用仅4元/亩

  根据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地区的保额为每亩400元,保险费率为5%,即每亩20元。其中中央和各级财政补贴80%,农民只需要自费20%,即4元/亩。记者也在易家财提供的扣款存折上看到,在6月25日扣保险费412元。而就在记者采访的前一天,早造水稻保险的赔付款刚刚达到了易家财的账户上,记者看到赔付款是以汇款的方式存入的,共计1530元。根据负责台山市水稻种植保险业务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统计显示,截至9月份,三合镇的参保率已经达到了90%以上,走在了全市的最前列,四九、端芬等镇的参保率也都达到了80%以上。

  推广进程慢,赔付率却最高

  据介绍,8月下旬对全市早造水稻参保情况进行统计的时候,台山市的参保率已经达到了55%。而此时,江门地区早造水稻参保农户已经达到24万户,承包面积84万亩,保险面积覆盖率达到了61.67%,保险保费总额达到了1695万元。早造水稻遭受稻瘟病、稻飞虱、纹枯病、鼠害等多种灾害,共处理水稻灾害报案377宗,查勘定损受灾面积2.4万亩,理赔金额249.78万元,赔付率约为14 .74%。而这中间,台山受灾最严重,赔付率达到了27.98%,接近江门地区的两倍;理赔金额也已经达到了130多万,超过江门地区赔付金额的一半。

  “台山面积大,又最靠海,受到台风冲击的次数较多,属于高风险地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业务部部长阙园桐告诉记者,就整个江门地区而言,台山是最容易受灾的地区,所以赔付率也最高。

  存误解赤溪参保率不足20%

  但凡事总有例外。虽然同样常常会面临台风的袭扰,同样有病虫害发生,在赤溪镇却出现了与三合镇截然不同的情况。根据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统计,台山市赤溪镇的参保率还不足20 %,只相当于三合镇的1/5左右。分析其原因,阙园桐认为,主要是当地人对保险的认知问题以及小面积种植的原因。对此,赤溪镇农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存在村民意识的问题。“以前大家一说起保险,很多人都会觉得是推销、是骗人的东西,这种误解让村民对农业保险也有了固有的偏见,所以推广起来很难。”不仅如此,保险公司人员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业务的推广。“台山地区只有几名保险公司的人员,无法直接和村民对话,而农办和村委会干部有时候对于保险的知识无法准确回答,也会让部分村民不理解,所以不参加。”

  问题赔付额低农民积极性不高

  2013年的早造水稻,对于种植大户张良厚来说损失惨重,不仅有早期的北风吹袭,还有最后临收割时的连续18天的大雨,让近4成的稻谷在田里发了芽。尽管后来镇农办经过多方联系,终于帮忙将稻谷卖出,但是最终还是损失了几万斤稻谷,约合6万元。由于参加了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他也得到了赔付款4998元,但是他却表示“杯水车薪”。

  对此,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阙园桐解释称,很多农民对于这个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还不理解,这个保险承保的不是水稻收益,而是种植成本。据了解,目前在广东省范围,只有中山市有收益的商业保险试点,但是效果也并不理想,因为需要非常复杂的规范。“根据统计,一亩水稻的总成本约为550元,我们的赔付上限也就在400元左右,大约相当于成本的8成。”他告诉记者,之所以没有将全部成本作为赔付额度,其中一个考虑就是防止有村民利用保险的收益,而根本不去耕种。“如果将保险看作一种投资,那么村民投资40 0元却获得了4000多的赔偿,就是一个很好的效益了。”

  合同约定期限过于严格

  除了对于赔付额度的问题,张良厚还对于保险的部分条款存在一些异议。“农办和村里的人告诉我,根据保险的约定,我的稻谷收割时间超过了保险公司规定的7月25日的期限,所以后期的受灾不能赔付。而事实是,当时连续下了18天的雨,根本没有办法进行收割,才会造成水稻发芽,这是天灾,并不是我故意让水稻发芽的。”“对于水稻的收割日期,很难确定一个具体日期的,如果说超过了某个时间收割就不能赔付,难道要让种植户明知不能收割也要收割?这个不科学。”对此,三合镇农办以及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都表示的确让他们很为难,一方面他们也觉得这个条件对种植户有些不妥,但这个政策性的保险方案也并非保险公司自己指定,而是由省里统一指定的,如果需要修改,还需要上级来定。

  登记入册工作耗时过长

  如果说保额和赔付条件的问题是种植户关心的焦点,那么投保和赔付的程序或许是具体承办者关注的重点。三合镇农办和北联村委会的干部告诉记者,今年早造水稻的保险投保过程让他们足足忙活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完成入册的工作。而现在又开始了第二造水稻种植保险的登记工作,估计又有很长一段时间忙了。“我们希望能够将每造水稻进行一次保险登记,改成一年进行一次登记,会更有利于农村工作的开展。”

  建议将保险改成灾情补贴发放

  针对保险推广中的工作强度大、且每造水稻都要反复进行登记的情况,三合镇农业推广中心谭主任建议政府将对于该保险的财政补贴直接拿出来,该做农业灾情补贴。如果农户发生灾情,直接向村委会和农办报案,然后由政府核查,的确受灾并且最后造成减产的,就发放灾情补贴。

  “这样既节省了保险公司的环节,也减少了村委会和农办每造都要造册登记保险参保的繁琐工作。”对于谭主任的建议,北联等多个村委会的工作人员都表示赞同。“政府补贴达到了8成,农民自付两成的保费,其中农民自费的这些保费或许都成了保险公司的口袋。”一位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更是直言,由于保险公司参与,必然要盈利,而这个利润其实就是来自农民和政府,如果这些补贴都直接用于惠农,会更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