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发布金融新政20条,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2017-11-2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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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都高新区正瞄准打造国际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目标频频发力。

  11月16日,成都高新区发布《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国际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下称“政策”)。政策涉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金融产业能级和构建金融生态圈三个维度,将从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业发展、金融人才聚集和金融环境营造等方面着力,构建全国领先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局长傅亚明表示,成都高新区将充分发挥产业优势,紧紧抓住建设自贸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政策先行先试机遇,瞄准打造国际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这一目标,建设科技金融示范区、产融结合引领区、国际金融实验区、新兴金融先行区。

  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傅亚明介绍,成都高新区支持企业通过创新债权和股权融资方式发展壮大,对加入成都高新区企业信用数据平台并获得贷款的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债、企业以租赁方式融资、获得专业股权投资机构100万元以上股权投资的中小微企业,分别给予相应补贴。同时,加大力度鼓励企业上市,政策涵盖企业改制、申请受理、上市挂牌、转增股本、员工激励到并购重组的全链条过程,对自然人股东转增股本将给予最高200万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的一大亮点在于明确鼓励企业前往境外上市和并购重组,尤其是在“一带一路”相关地区进行并购重组的,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成都高新区是中西部地区第一个将鼓励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明确写进科技金融政策的地区。

  今年4月,四川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在此背景下,积极推动资本的跨境流动成为促进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区域国际化发展的一大抓手。为此,政策还提出“鼓励设立跨境资金运用中心”,明确企业在成都高新区设立外汇资金池或跨境结算中心,对年归集资金量和年跨境结算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

  目前,成都高新区有7家企业获批参与跨国企业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2016年,成都高新区企业实现境内外资金池归集共100亿美元,归集资金量占四川省的80%以上。此外,成都高新区积极落实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政策,与韩国投资伙伴共同设立西部首只中外合资创投基金,总规模5亿元,采取美元和人民币双币运作模式。

  提升金融产业能级、构建金融生态圈

  成都高新区还将发展金融科技产业写进政策,全方位支持金融科技产业聚集发展——从金融科技企业落户和壮大、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升级到入驻金融科技专业载体以及金融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使用,提供最高2000万元奖励。

  同时,成都高新区加大力度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发展股权投资业和融资租赁业。以资金补贴或奖励的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股权投资、管理人员跟进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引导企业落户,发展创业投资(含天使投资)、产业投资、对冲基金和二级市场私募基金;支持融资租赁机构落户和发展,对融资租赁给予风险补偿,并鼓励融资租赁机构支持产业发展。“成都高新区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机构或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按其对地区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极具竞争力。”

  截至目前,成都高新区集聚金融类机构900余家,成为西部地区最具活力的金融机构聚集地之一;在全国性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数已达144家,位居全国高新区前列、西部地区第一。其中,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112家,沪深交易所及境外上市企业总数达32家。

  此次发布的政策第四章则瞄准构建更趋完善的金融生态圈。政策涵盖吸引金融高层次人才聚集、完善区域信用体系、鼓励金融行业自律、举行金融类品牌化活动以及建设和使用金融科技平台等金融业发展的各项基础性建设领域。

  为加速金融高层次人才聚集,政策提出,对在金融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专家津贴;对金融人才报考CFA(特许金融分析师)、入选“金融人才项目”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补贴;实施金融人才绿卡服务,对入选“金融人才项目”的高层次人才,除了提供免租3年的人才公寓,还将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医疗社保、居留和出入境证件申请、创业扶持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

作者: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