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跨区电能交易规则明年试行

2012-1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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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日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获悉,电监会发布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基本规则(试行)》明年1月1日起试行。《规则》明确省级电网公司以及符合条件的独立配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均可以作为跨省跨区电能交易购电主体。

  《规则》强调,发电企业应直接在电力交易平台上参与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省电网企业一般不得代理省内发电企业参与跨省跨区电能交易。跨区、跨省电能交易同时组织时,年度交易优先保证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