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要求IPO在审企业申报材料“打补丁”以来,目前已有部分券商完成调整发行方案和补充封卷工作。业内人士介绍,封卷是IPO批文下发必要条件之一。随着配套规则不断完善,IPO批文下发开始进入倒计时。
IPO在审企业人士透露,根据最新政策和上一轮IPO启动的经验,发行人和投行对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基本没有超募;老股转让比例比较低,如没有PE要退出,一般没有老股转让;平均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市场人士预期,由于政策对市场充分呵护,随着IPO启动,市场悲观情绪释放可能已接近尾声,对新股追捧可能卷土重来。
融资饥渴受遏制
在日前举行的会议上,监管部门人士提出,拟上市公司应谨慎看待超募问题。券商人士称,投融资均衡是本轮IPO启动重要出发点。除发行节奏不能太快、力度不能太大外,募资计划应与投资需求相匹配。
根据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强化募集资金合理性的信息披露。新股发行募资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强制挂钩,但要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特点、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等因素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曾表示,明确首发以公司融资为主的原则,同时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允许首发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一般用途,如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但应当说明合理性,并详尽披露。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把募投项目管理主动权交还给发行人和市场,“超募”概念从此可告别市场。按市场化理念,募投监管不应管得太细。由于从募投计划提出到获得融资有一定时间,随着时间变化,募投项目盈利预期可能已发生变化,只要符合股东利益,及时进行调整是可取的。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一些发行人可能会以“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为由募集过多资金,而实际上的“超募”行为却被掩盖。
新的规则明确提出“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其实就是要遏制发行人融资饥渴,要杜绝“一次募个够”的行为。随着募投项目进展、产生新的融资需求可再融资或间接融资,此前部分创业板公司成长性受到削弱,一个重要原因正是一次性募集资金过多,公司创始人在上市后失去继续创业动力。
老股转让比例较低
在老股转让方面,尽管最新规则没有明确提出监管红线,但IPO在审企业人士透露,原则上不高于50%。在调整后的发行方案中,老股转让比例较低,一般没有创始人的老股转让,主要是PE退出,其中以20%至30%的比例较为常见,40%是比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