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简称《业务规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等7家证券公司正式开始启动柜台交易业务试点。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明确定位于私募市场,是证券公司发行、转让、交易私募产品的平台。柜台交易客户以机构客户为主,各证券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柜台交易适当性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产品制定了不同的投资者准入标准,并通过建立客户分类和产品风险评级制度,实现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和不同风险级别的产品之间的匹配。
记者了解到,10月份,海通证券等9家证券公司向协会提交了柜台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经过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认为7家证券公司的方案较为成熟,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目前,7家证券公司的柜台市场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备案确认。
《业务规范》明确,证券公司柜台交易是指证券公司与特定交易对手方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交易或为投资者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
柜台交易业务在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交易的产品包括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备案或认可的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发行或销售的基础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
“柜台交易业务将以协议交易为主,同时尝试开展报价交易或做市商交易机制。”上述负责人表示,柜台交易产品定位为私募产品,柜台交易市场建设初期配合资产管理业务创新,以销售和转让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代销金融产品为主。交易产品种类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且多为券商自己创设、开发、管理的金融产品。
同时,《业务规范》也明确提出参与柜台交易的投资者应当是合格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并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在进行柜台交易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了解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信用状况、金融知识、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
“根据不同产品制定了不同的投资者准入标准,并通过建立客户分类和产品风险评级制度,实现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和不同风险级别的产品之间的匹配。”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证券公司都制定了相应的柜台交易适当性管理制度。他还透露说,协会正在研究制定《证券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以及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自律规则,以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的规范发展。
按照协会的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试点期间,将高度重视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各公司均把柜台交易纳入公司整体风险控制体系,针对柜台交易市场特有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从制度、组织、技术等方面建立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按柜台交易市场前、中、后台分离制衡原则,建立了相对集中的动态管理体系。
由于柜台交易是我国证券公司的创新业务,因此,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验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实际,《业务规范》规定,证券公司开展柜台交易要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和日常监控,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前要将实施方案报协会备案。
记者 侯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