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禁即入!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2018-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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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版负面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2016年的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事项减少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288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5日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实现“非禁即入”,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国共用一张清单

  2013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版)。从此,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正式进入公众视野。2016年3月,我国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先行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

  迄今,我国已构建起新的市场准入框架体系,负面清单含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前者适用于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后者是国民待遇的准入清单,适用于境内外投资者,是对各类市场主体市场准入管理的统一要求。因此,境外投资者市场准入需要经历“两道门”,即两张负面清单,境内投资者需经历“一道门”。

  在业内看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最大的意义就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25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在市场准入管理领域,为了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强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全国统一性,要求实行“全国一张清单”。

  也就是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应由国务院统一制定,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变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

  徐善长还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清单之外针对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批事项。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得采取额外的准入管制措施。

  “这意味着过去零碎化的、分部门的市场准入政策将成为历史。”长期研究负面清单的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他认为,这也标志着我国确立了开放、透明、可预期和高效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法律法规建设。

  大瘦身:具体管理措施减少288条

  2018年版负面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2016年的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其中,禁止准入类事项4项。分别是法律法规明确设立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禁止投资和禁止新建的项目,以及“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对于禁止类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47项,涉及国民经济行业20个分类中的18个行业128个事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事项10项,《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事项6项,信用惩戒等其他事项3项。对于许可准入类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孙元欣分析说,与2016年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2018年版负面清单有“细化”和“瘦身”两个方面的变化。2016年试点版强调“措施”,含328项禁止和限制措施;2018年版强调“事项+措施”,更加细化了。

  与2016年试点版相比,2018年版负面清单中,事项减少177项,缩减幅度为54%;具体管理措施减少288条,缩减幅度为33%。

  制造业与服务业市场准入均放宽

  从具体项目看,2018年版负面清单最大的亮点在许可准入类,在制造业领域,从2016年的30项缩减到26项。初步看,事项中取消了动物饲养、屠宰和经营,一次性消费品,农业机械维修等的审批。

  在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下,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2016年的15项缩减到7项措施。此外,在住宿与餐饮业方面,取消了“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