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钢:争取年内出台下一阶段退市改革方案

2014-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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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主席肖钢今日列席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时表示,今年争取出台下一阶段的退市改革方案,同时还拟于年内出台多层次市场间的转板安排。

  证监会主席肖钢今日上午列席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时表示,今年争取出台下一阶段的退市改革方案,同时还拟于年内出台多层次市场间的转板安排。

  相关言论

  肖钢:优先股将很快推出上证50将纳入试点

  证监会主席肖钢7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优先股将“很快推出”。其中,公开发行部分选择在上证50指数成分股中试点。

  为规范优先股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13年12月,证监会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肖钢表示,该办法应该会比较快出台。中国证券报记者追问会在上半年吗?肖钢表示:“应该会。”

  肖钢透露,优先股试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公开发行中小范围试点。目前,证监会已准备在上证50指数成分股中试点,即样本为核心蓝筹的50只股票。第二部分是非公开发行。肖钢表示,这个范围比较宽,但两个试点将同时推出。

  关于个股期权进展情况,肖钢表示,证监会正在制定个股期权制度及业务规则,但尚未最后确定。

  对于市场关注的A股何时被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肖钢表示:“这不是由我们决定的,而是由对方决定的。”

  去年7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期,证监会与包括MSCI公司在内的国际著名指数编制公司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就将A股纳入相关指数的技术性问题进行了探讨。

  他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我国A股市场表现出较强的投资愿望。中国资本市场近年来的改革开放措施也为将A股纳入国际著名指数奠定了基础。6月12日,MSCI已宣布就中国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启动全球征询,标志着这一事项已迈出了重要一步。

  资料显示,MSCI指数是全球投资组合经理中最多采用的基准指数。按照2013年数据,多家机构预测,如果A股纳入MSCI指数,保守估计将注入增量资金2600亿,最乐观券商预测达到近万亿。理论上,最快今年11月MSCI指数将迎来一次相对全面的调整。

  肖钢:允许未盈利符合条件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改革创业板制度,适当降低财务标准的准入门槛,建立再融资机制;允许尚未盈利但符合一定条件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肖钢在最新刊发的《清华金融评论》中撰文阐释“如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时提到,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在在推动股票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稳步扩大期货及衍生品市场,促进私募市场规范发展。

  肖钢表示,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需要在以下四项重点任务中着力:在推动股票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稳步扩大期货及衍生品市场,促进私募市场规范发展。

  首先,着力推动股票市场发展。股票交易所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压舱石”,要继续壮大主板市场,丰富产品和层次,完善交易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改革创业板制度,适当降低财务标准的准入门槛,建立再融资机制。在创业板建立专门层次,允许尚未盈利但符合一定条件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实行不同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加快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拓宽民间投资渠道,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将地方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券商柜台市场,逐步建立券商间联网或联盟,开展多种柜台交易和业务。不同层次市场间应建立健全转板机制,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推动形成有机联系的股票市场体系。

  其次,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应进一步发展公司债券,丰富债券品种,方便发行人和投资人自主选择发行交易市场,提高市场化水平;发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扩大私募债发行主体和投资人范围,进一步发展场外交易;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与监管规则统一。

  再次,稳步扩大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应进一步完善商品期货和金融衍品市场,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帮助企业发现价格和管理风险;稳步发展权益类、利率类、汇率类金融期货品种,完善场外衍生品市场体系,满足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居民理财和区域经济发展等多元化需求。

  最后,促进私募市场规范发展。应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促进并购,增加就业,实行适度监管、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范募集和宣传推介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坦承,创业板当前的有些准入标准中,成长性指标、盈利要求等与创新型企业发展特征不相适应。

  按照当前的规定,创业板IPO的条件如下: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华尔街见闻)

  总理报告顶层设计推动 肖钢明确年内方案成型

  “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规范发展债券市场。”

  这是在3月5日的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相关的31字方针。

  虽然寥寥数字,但也足够资本市场的参与各方仔细推敲。

  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莫过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这是继十八大三中全会之后,再度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推动IPO注册制。在其背后,已经有众多陆续走上日程的改革设计。

  3月5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出席人大安徽团全团审议会议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4年将制定完成注册制改革实施方案。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从接近监管层处获悉,目前注册制的改革已经由国务院成立专题小组,由证监会牵头联合相关部委参与研究推进。年中或有较详细的注册制改革方案上报讨论。

  这意味着,注册制改革已经渐行渐近。这个肖钢定义的“中国式注册制改革”,其轮廓与演进路径,或已初现端倪。

  肖钢首提注册制时间表

  事实上,自十八大《决定》明确注册制改革之后,IPO注册制的大体时间脉络已经清晰。

  首先是在最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明确当下为向注册制过渡的时间段。在此过程中,依照证监会的部署安排,“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作出判断。”

  与此同时,证券法作为注册制的必备前提,已经提上修改日程。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12月10日召开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立法工作。

  待《证券法》修订完成、市场条件成熟后,注册制逐步落地已经成为市场共识。

  然而,市场仍然急切需要了解注册制改革方案的进展,随着3月5日肖钢的讲话,这个谜底也被揭开。

  “2014年将制定完成注册制改革实施方案,但今年并不会推出,我国市场将结合实际推行”中国式注册制改革“,待《证券法》修订完成、市场条件成熟后逐步落地。”肖钢指出,“如果2015年《证券法》修订通过、实施了,那么注册制当然就能实施了。”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注册制的改革已经由国务院成立专题小组,由证监会牵头联合相关部委参与研究推进。2014年中或有较详细的注册制改革方案上报讨论。

  这意味着,届时注册制的轮廓将会初成。

  中国式改革路线图

  时间表进一步清晰之后,就是怎么改革的问题。

  在这点上,监管层显然已经有初步的想法。至少在肖钢的表态看来,这是“中国式注册制改革”。

  在肖钢看来,这之所以被称为注册制改革,原因还是在于市场基础与发展阶段的不同。

  他认为,我国市场从过去对发行的行政管制,到核准制,到向注册制过渡,一直在不断进步,但总体看我国市场只有20多年历史,还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与实施注册制的典型市场美国相比,以及与我国香港市场相比,都还有比较明显的差距,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探索。

  在这种不同的基础上,也就需要延伸出适合眼下中国资本市场特色的注册制。

  然而,在他看来,不管何种注册制,其核心并非在于不审,而是在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并且需要相应的市场环境来配合

  对于前者而言,肖钢曾在多个场合表示,注册制并不是不审了,不论是注册制还是核准制都需要经过政府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的严格审核。

  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注册制本质上还是一种审核,即使在美国注册制中,也是要反复审核其信息披露的质量。肖钢曾在今年的证券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注册制审核的关键点并非为了否决而审核。在这个基础上,实际上还是回归到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各种类型的公司,无论盈利情况如何,都要把其信息真实全面地披露出来。在这种对于注册制的认识下,关键在于审核者要有相应的水平和标准。

  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更是未来注册制审核的核心。

  肖钢对此也在3月5日着重论述,指出注册制的审核都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企业要公开发行上市,在满足基本上市门槛的基础上,还必须把所有信息最大限度真实、全面、准确地披露出来,不能挂一漏万,不能存在重大遗漏、隐瞒。审核者的职责在于保证这些信息尽可能呈现给投资者,不进行实质判断。而后,投资者才能据此判断公司是否有投资价值,是否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

  事实上,这三个原则在此前肖钢部署2014年证券监管工作会议时就已经释放,即注册制改革的初步总体思路。

  证监会依法设定和核准股票发行及上市条件,统一注册审核规则。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其言行必须与信息披露的内容相一致。发行人、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自行判断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发行和上市全程进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这实际上涉及到两个关键的问题,发行和上市是一体化还是分开、注册制是证监会审还是交易所审。

  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从肖钢透露的总体思路来看,发行和上市虽然是两个分开的行为,但是从国际经验来看,这两者是紧密相关的,虽然各自有不同标准,但在审核过程中应该是有机的连贯一致的。

  这就延伸到了第二个关键问题,证监会审还是交易所审?

  此前监管层也有所研究,国外的审核经验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美国类型的以证监会审核为主,二是香港类型的以交易所审核为主。但每种类型的选择都是以该地区的证券市场发展历史条件决定的。

  从肖钢的总体思路来看,未来注册制的制度框架中,是由证监会来依法设定和核准股票发行及上市条件,统一注册审核规则。

  而在交易所方面,据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未来监管层或推动法律的进一步修订,让证券交易所在股票上市申请审核方面发挥进一步的作用。

  在2月26日上交所发布的2014年各项重点工作部署中,也明确将配合做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和相关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