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改:从价计征按5%征收较合理

2014-04-29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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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价大跌、煤市低迷,煤炭资源税改一直是近两年煤炭行业最关注的热点。

  4月22日,山西省长李小鹏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煤炭20条措施,加快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改革。山西本次会议的召开,或将进一步加快税费清理的进度,资源税属于地方税,具体税率将由地方制定,所以地方政府的推动将对其出台起到关键作用。

  就跟此前每一次一样,煤炭资源税的消息对资本市场和煤炭上下游市场掀起巨大的波澜。山西的推动,让煤炭资源税价改实际落定又近了一步。而媒体从权威渠道获取的消息显示,涉及煤炭的资源税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延宕数年之后,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时机是否真的成熟?改革的关键点又在哪里?结合这几年的政策动向和煤炭市场走势来分析,或许我们就可以很清晰的理清改革的路径之所向。

  高煤价,让煤炭资源税改尴尬难产

  资源税,是政府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从上世纪80年代起,资源税就在开征,征收模式都是从量计征,即按照销售数量乘以规定的单位税额来计税。

  近十多年来,资源品价格大幅上涨,资源开采企业收入大幅增加,纳税却没有同等幅度增长。出现这样的问题,就在计税方法的不合理,从量计价难以体现价格变动因素,这也使得资源税“促进资源合理开发”的功能丧失。

  2010年以来,新一轮资源税改革启动,大的方向就是由从量改为从价计征。当年6月1日,财政部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率先在新疆实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为5%。

  但是,这次改革并没有将煤炭纳入其中。同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煤炭资源税改革仍然缺席。

  2011年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下称《决定》),并于2011年11月1日执行。《决定》提高了焦煤资源税率,达到8-20元/吨,其他煤种仍维持0.3-5元/吨,但煤炭资源税依然为从量计征。

  相比之前市场预期的3%-5%从价计征税率而言,这次调整对煤企影响较小,对于焦煤市场的整体影响也低于预期,对煤炭市场影响则更为有限。受地域性因素影响,具体征收额度还需各个地区按情况制定。

  特约研究员安志远分析认为,其他煤种的资源税征收标准之所以没有改变,主要是因为以原煤为代表的其他煤种如果实行从价计征的话,煤企的税负负担必定增加,这样上游煤企会将这部分成本转移给下游企业。

  当时,我国煤炭年产量已经超过32亿吨,不仅总量巨大,煤炭开采环境、煤炭质量的复杂性,也决定了不可能在短期内推广从价定率,需要一个过程。

  还有不得不提的一点是,煤价也处在高位,环渤海动力煤价格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在800元/吨。下游火电厂普遍亏损较为严重,如果实行从价计征,火电企业难以接受煤价上涨带来的压力,后期电厂亏损会更加严重。

  正因为如此,煤炭资源税改革一直处在尴尬之中,社会呼声颇高却难以实际推动。

  煤价下跌,煤炭资源税改时机成熟

  2012年以来煤炭市场进入下行通道,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目前环渤海地区动力煤5500大卡煤价为530元/吨,较之前下了近300元/吨。

  由于经济增长放缓,以及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提高,对煤炭使用量的控制,煤炭市场将整体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煤价很难出现大幅上涨的可能。从资源税改革对国民经济所产生影响的角度来看,煤炭资源税改也迎来了难得一见的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