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根据企业申请,银行应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6月30日,免收罚息。
前两天有篇文章说,一个浙江老板提出来让所有银行给小微企业停几个月的利息。全免不好说,现在停息,推迟几个月还是可行的。这不,政策来了——
3月1日,银保监会、人行、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进一步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
适用对象
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湖北地区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均适用。
(你看,需要银行支持的,必须是暂时遇到困难的。如果企业本来就不行了,或者老板信用很差,那就不能支持它。银行不能眼睁睁往坑里跳啊。)
优惠政策
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如果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可以延期,最长延长至6月30日,免收罚息。不因此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以前延期后贷款会调为不良,对银行的资本占用、拨备计提、利润留成等都有影响,也影响企业征信,导致企业再贷困难。这次监管政策有了一定的弹性,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展现了逆周期性)
延期支付的贷款利息,其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与企业自主协商。
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可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这又给了银行更多灵活性,你懂得)
企业复工复产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如果这些企业仍不能按时正常还本付息,贷款该认定为不良的就要认定为不良。
(这是临时性政策,管不了一辈子)
程序
1.企业申请。要求银行开通线下线上多种渠道。
2.银行受理。要求银行及时受理,限时回复办理。
风险防范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进行专门统计、密切监测,同时完善反欺诈模型运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应立即停止融资支持,并采取上报征信、诉讼等惩戒措施。
(优惠政策是银行给予的让利,要让给确实需要的企业。谁在银行面前弄虚作假是得不偿失的)
其他要求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湖北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湖北在此次疫情中遭受重创,大家都来拉一把,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各级财政部门对于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的经营考核,应充分考虑应对疫情、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特殊因素,给予合理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