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市人大已展开调研工作,力争于明年一季度前推出上海自贸区条例,从法律层面对自贸区运转进行保障;同时,现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修改也都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目前,上海市围绕自贸区建设已停止实施了《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并出台了“1+5”共6部法律文件,即一个规章和五个文件。
一个规章和五个文件分别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及外商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四个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除该法规外,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兆杰表示,明年一季度前上海市人大还将出台上海自贸区条例,目标是实现从管理办法到地方性法规的升级,通过真正的立法,从法律层面对自贸区进行保障。上海市各委办局也将陆续出台一些实施办法。李兆杰称,如服务领域的有关独资医疗机构和合资培训机构入驻自贸区的相关办法即将发布。此外,有关外商投资进入、境外投资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也在修订中,将陆续发布。
为了护航自贸区建设,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自贸区内调整实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关部委出台了支持意见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