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资本补充机制需与改革发展协同推进

2020-05-06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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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提出要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发展,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工作方案,要抓紧落实。

  关注中小银行发展,是近期以来的政策焦点。特别是在当前疫情冲击、经济结构转型叠加的关键阶段,更需要中小银行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重要作用。相比大型银行改革遭遇的“大象转身”之难,中小银行具有“船小好调头”的灵活优势,也具有与客户更紧密、决策链更短的效率优势,这有助于其更好地推出适应区域发展、适应企业个性化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较之规模更大的大型商业银行,或模式新颖、依托科技企业巨头不断推陈出新的互联网银行,传统中小银行发展的确遇到更多挑战。一方面,在金融监管强化、同业业务收缩的大背景下,部分中小银行流动性压力上升,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对银行的定价能力、风险评估能力要求更高,不少中小银行亟待“补短板”;另一方面,随着普惠金融战略成为金融业的共同目标,一些大行把触角伸向此前难以触及的村镇地区,甚至直达田间地头,中小银行传统的“小微业务特色”比较优势逐渐失守,如何在新时代下构建新的比较优势,成为不少中小银行迫切需要回答的生存命题。

  从上述挑战不难看出,中小银行要谋求突破,离不开两个方面:一是“补血”,缓解流动性压力;二是改革,通过实实在在的发展、健全的公司治理,强化自身竞争力。

  实际上,本次会议强调,必须把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要在充实资本的同时,解决好中小银行在业务定位、公司治理、信贷成本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治理结构与业务发展良性循环。

  在健全资本补充机制方面,上市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更加丰富,例如定增、IPO以及发行可转债、永续债、优先股等方式,但非上市银行的限制较多。其中,永续债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稳定补充资本手段。央行在2019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体制机制,推动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等方式多渠道补充资本,拓宽永续债投资主体,分散风险。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多种补充资本渠道中,优先股、永续债受到更多银行的青睐。“永续债可以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改变其他一级资本较少、二级资本较多等问题。”

  当然,永续债作为银行资本补充的手段有很多优势,但也不可能无限制使用。商业银行必须权衡当期的利息成本;同时,发行永续债可以作为其他一级资本,但不能作为核心一级资本,运用永续债补充资本也有一定的比例限制。

  更重要的是,资本补充只是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的一个方面,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还需多措并举,综合改革。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对记者强调,要破除资本金补充机制僵局,除了一些创新的政策工具之外,最重要的还是改革。

  从银行自身而言,要在守住风险底线、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做好金融创新、综合经营,在资产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中小银行不能盲目扩张规模,而应按照会议要求规范经营,找到最适合的业务定位。

  从金融层面,要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下,坚持法治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不动摇;要鼓励直接融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让机构投资者发挥更大作用。

  从实体经济层面来看,目前,有一些微观主体改革还不到位,比如有的国有企业对于利率的敏感性比较差,存在风险决策能力不足等问题;而部分民营企业又有决策随意的倾向,需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要通过深化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改革、破除企业软性预算约束等综合措施,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并和金融机构形成正向促进作用。